境外再投资需要备案。相关的法规依据和操作流程如下: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境外投资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办合函[2014]663号),通过设立境外平台公司再到Zui终目的地投资设立企业的,平台公司将作为境外投资路径显示。对于境外投资Zui终目的地企业利用其经营利润或境外平台公司所获融资、担保等进行再投资的,也需要履行相应的备案程序。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1号),敏感类项目(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实行核准管理,非敏感类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如果再投资项目属于非敏感类项目,投资主体需要向备案机关提交备案申请。
在办理备案时,投资主体需通过网络系统提交《境外投资备案表》及相关材料,包括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资金来源等信息。备案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投资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