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企业办理发改委立项的办理流程
北京市朝阳区企业办理发改委立项的办理流程
北京市朝阳区企业办理发改委立项的办理流程
以下是北京市朝阳区企业办理发改委立项的一般流程,具体可能会因项目类型、规模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详细咨询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相关部门:
准备材料:企业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部门出具的蓝线图、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
项目入库:
谋划库项目:行业主管单位结合上位规划、区域开发任务等内容谋划项目,具备一定方案深度后提出申请,经区发展改革委审核后纳入谋划库。谋划库实行动态管理。
储备计划项目:已取得规划意见的谋划库项目优先纳入储备计划。此类项目是指规划条件基本稳定,需完善设计方案,推进前期手续办理的项目。可视进展情况及资金实际需求安排不超过总投资10% 的资金用于开展前期工作,原则上当年取得立项批复,晚应于三年内开工建设。
实施计划项目:已批复初步设计概算和启动施工招标的储备计划项目优先纳入实施计划。即已完成前期手续办理,具备开工条件,当年可开工建设的项目。
网上申报:登录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guanfangwangzhan,进入项目申报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写项目立项申请表,并上传相关材料。
初审:发改委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如认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会在收到项目申请报告后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项目申报单位,要求其澄清、补充相关情况和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专家评审与评估(可能):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发改委可能会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估项目的可行性、技术水平、环境影响等;也可能在收到材料齐备后3 个工作日内,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
审批决策:发改委根据初审、现场核查(部分重大或复杂项目可能需要)和专家评审的结果,做出立项审批决策。
列入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计划年度安排的项目,区发展改革委履行委内上会程序后直接审批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计划外项目审批前应按程序报区政府决策,其中,对使用政府资金 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区长批准后追加纳入计划并审批;对使用政府资金 1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须经区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追加纳入计划并审批。
对于部分建设规模较大、建设内容较复杂的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进入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计划前,行业主管单位或项目主体应提前将设计方案及造价标准提请区政府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纳入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计划。
批复文件:如果项目获得批准,发改委将发放立项批复文件,明确项目的建设内容、规模、投资等事项。
后续手续:企业在获得立项批复后,还需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如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之前需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论证,对使用政府资金 2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不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审核。
需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务必按照发改委的具体要求和指导进行办理,并及时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