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的董事如果从公司获得董事酬金,需要每年申报薪俸税。
香港薪俸税相当于内地的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职位收入而需缴纳的税费,如获得的薪金、工资、佣金、花红、退休金等都需要缴纳薪俸税。
如果担任香港公司的董事,不论在有关课税年度内在港逗留多少天,从该职位所得的入息须全数缴纳香港薪俸税,而不可就该酬金申请任何税务豁免或宽免。
薪俸税的缴税年度是每年的4月1日到第二年的3月31日。一般来说,税局会在每年5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向个人发出薪俸税表,收到税表的一个月内需填写并交回给税局。
需要注意的是,香港公司的董事在纳税申报期限内未收到香港税务局发过来的薪俸税表,也并不代表无需报税,而是需要在纳税申报期内主动完成纳税申报工作。若逾期纳税申报或不报税,香港公司将面临着较大的处罚,轻则处罚金,重则公司股东董事长被列入黑名单,被锁定银行账号,或银行账户资产被缴入港府府库,被香港法院提起诉讼或判刑。
香港公司还需缴纳利得税等其他税种,具体报税时间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相关机构,以确保公司的税务申报准确、及时,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