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产评估公司的一般流程如下:
确定公司名称和地址:选择符合规定且未被占用的公司名称,并确定公司的注册地址。公司名称中应当包含“资产评估”字样。
准备申请材料:
资产评估机构设立申请表;
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需明确股东构成、出资比例、经营范围等事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设立公司制资产评估机构的,提供验资报告;
股东简历,以及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人选;
经所在地资产评估协会核实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情况汇总表、股东连续专职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年限及其未因评估执业行为受到行业自律惩戒或者xingzhengchufa的证明材料;
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注册资产评估师转所申请表;
办公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
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将申请材料提交给省级财政部门。
等待审批和公示:省级财政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有需要会要求补正材料。受理申请后,会将资产评估机构名称、合伙人或者股东等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实名举报或提出异议的,财政部门将组织核实。
领取批准文件:省级财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若批准设立,申请人将获得批准文件,文件中会载明资产评估机构名称及组织形式、股东及其出资的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基本情况以及注册资产评估师完成转所手续的时间要求等事项。
办理后续手续:申请人持批准文件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入会手续后,向省级财政部门申领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报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需注意,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设立资产评估公司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采用公司制形式设立;
有2名以上符合规定的股东;
有8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
股东应持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取得证书后近三年连续专职从事资产评估业务,且成为股东前三年内未因评估执业行为受到行业自律惩戒或者xingzhengchufa;
公司制资产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该机构持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的执行合伙事务的股东担任。
在注册过程中,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财政部门或相关专业机构,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