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可以参考以下指引:
一、外债管理政策要点
管理范围:广西境内所有向境外举借债务的企业,均需进行外债备案。
资金用途:外债资金必须用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企业发展需要的项目。
备案时效:企业应在签订外债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交备案申请。
二、外债备案流程
材料准备:
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融资方案:详细描述借款金额、期限、利率及还款计划等。
还款来源及计划:说明还款资金来源,如企业经营收入、其他融资渠道等。
风险评估报告:评估外债风险,并提出风险应对措施。
提交申请:登录广西外债备案系统,填写并提交《企业外债备案表》及上述相关附件。
审核:备案申请将由广西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结果反馈:审核结果将通过系统反馈给企业,若审核通过,将获得备案登记证明。
三、注意事项
企业在获得备案登记证明后,需严格按照备案内容使用外债资金。
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外债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监管。
确保材料真实性:企业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避免虚假信息导致的法律风险。
关注政策动态:由于外债管理政策可能随时调整,企业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动态,确保合规操作。
合理规划外债:企业应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合理规划外债规模和结构,避免过度负债。
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外债资金的安全使用,降低违约风险。
需注意,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企业在办理前详细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ye机构,以确保备案登记的顺利进行。
根据《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2023年第56号令),企业借用外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符合规定(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威胁、不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经济、信息数据等安全;不违背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目标;不违反我国有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用于投机、炒作等行为;除银行类金融企业外,不得转借他人,在外债审核登记申请材料中已载明相关情况并获得批准的除外),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
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zui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
企业应当由境内控股企业总部(总公司、总行等)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报告并附具有关文件。申请报告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企业基本情况、存续外债及合规情况。
借用外债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分析。
借用外债方案,包括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债务工具类型、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募集资金用途、资金回流情况及借用外债工作计划。
外债本息偿付计划及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对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审核登记证明》;对不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不予审核登记书面通知,并说明不予审核登记的理由。《审核登记证明》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1年,过期自动失效。企业凭《审核登记证明》按规定办理外汇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收付和汇兑、资金使用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