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境外投资备案(ODI备案)的过程中,企业需联系多个相关部门,并了解各自职责。以下将详细介绍这些部门及其职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
职责:负责宏观指导、综合服务和全程监管境外投资,制定完善相关领域专项规划及产业政策,提供信息服务,参与国际投资规则制定,推动海外利益安全保护体系和能力建设。
具体流程:中央管理企业的备案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备案机关也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备案机关是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
商务部
职责:负责境外投资的行政许可审批与核准,监督企业的投资行为合法合规,防范资金外流和非法投资。
具体流程:中央企业由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备案,地方企业由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外汇管理局(SAFE)
职责:负责对企业境外投资所涉及的外汇进行登记和备案,监管资金汇出。
具体流程:企业在获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及《备案通知书》后,方可进行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登记。
银行
职责:自2015年规定,银行被赋予某些外汇登记的核准权,可以办理相关外汇登记手续。
具体流程:在银行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取消部分外汇登记和备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