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北京市地下空间使用负面清单(2022年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有效意见建议3条,经认真分析,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针对“已经投入使用的体育健身设施不应关停”的意见不予采纳。不采纳理由:对于符合开设经营性体育活动的场地,用于开设体育场地属于符合规划用途使用,不在《负面清单》禁止内容中。
二、针对“要考虑关闭地下空间引发的消费维权问题”的意见不予采纳。不采纳理由:对于符合开设经营性体育活动的场地,用于开设体育场地属于符合规划用途使用,不在《负面清单》禁止内容中,并且消费维权问题不在《负面清单》管理范畴。
三、针对“半地下室开设健身房被关停”的意见不进行采纳。不采纳理由:半地下空间不属于地下空间,不在地下空间管理范畴内。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地下空间备案证明办理流程与所需材料
1、北京市普通地下室登记备案表。
2、使用人对使用用途、范围和期限的说明。(使用人签字或盖章)
3、普通地下室建筑平面布置图。
4、产权登记证明或者所有权人共同决定使用普通地下室的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规划文件:按规划用途使用的,提交规划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规划用途不明确的,提交规划部门对使用用途确认的文件;改变规划用途的,提交规划部门变更规划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6、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通风系统和空调系统卫生检测合格证明。
7、依法须经消防安全检查方可投入使用、营业的,提交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8、租赁使用的,提供租赁合同及租赁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9、进行结构改造的,提交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
10、未进行结构改造的,签订《关于不改变房屋结构的承诺书》。
11、普通地下室所有权人承诺书。
12、普通地下室使用人承诺书。
13、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