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经营备案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按照本指南申请材料中指定的顺序排列;
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与原件相一致,并加盖公章;
除特殊规定外,申请材料均为A4尺寸。
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申请条件
有经营单位的名称、住所、人员、组织机构、章程和管理规章制度。
有确定的经营范围(艺术品的收购、销售、租赁、经纪、进出口经营、鉴定、评估、商业性展览、以艺术品为标的物的投资经营活动及服务,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等)。
有与开展艺术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艺术品经营管理人员及相关鉴定人员。
有与开展艺术品经营活动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有与开展艺术品经营活动规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有艺术品合法来源证明(艺术品权属人或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凭证等)。
经营的艺术品要明码标价。
有与其开展艺术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固定使用场地住所及房屋产权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或士地证、房产证、合法使用证明)。
经营单位的设立应符合我县总体规划及布局。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艺术品经营备案流程
备案艺术品经营备案
艺术品业务单位备案申请表;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身份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件;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公共机构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身份证,私人非企业单位注册执照)的副本,如果已注明姓名和具体编号无需提供);
从事艺术品进出口业务的艺术品经营单位办理备案时,还应当提交《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变更艺术品经营备案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身份证,私人非公司注册执照;
如果您更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则需要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如果营业执照已经注明了姓名和身份证号,则无需提供)。
注销艺术品经营备
注销申请;
原艺术品经营单位的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补证艺术品经营备案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身份证,私人非公司注册执照;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一家公共机构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身份证,私人非企业单位注册执照)的副本已经注明了姓名和具体编号,无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