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中国国际应急管理展览会的预通知
一、时间地点
(一)展览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15日,展期3天。
(二)布展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12日。
(三)展览地点: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7号)。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应急管理部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二)承办单位:北京朗泰华科技发展中心等。
三、展览内容
主办单位将遴选200家中外企业、科研机构、产业聚集地、行业组织,面向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各类企业、有关外国机构和国际组织等集中展示应急管理信息化、消防救援、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及事故救援四个领域的技术装备。
(一)应急管理信息化技术装备:应急指挥信息网络、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和应急指挥系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平台、重大风险和隐患在线监测、风险预警预报和灾害事故处置系统、天基技术灾害风险管理系统、卫星工程、城市安全监测预警平台等。
(二)防灾减灾救灾技术装备:灾情监测感知技术装备、灾害预警预报技术装备、应急卫星监测预警技术装备、工程抢险救援技术装备、应急交通信息技术装备、生命搜寻技术装备、智能抢险机器人、决堤封堵技术装备、深水探测技术装备、高原型大载重无人机、空中吊运技术装备、灾害抢险救援物资等。
(三)消防救援技术装备:监测感知技术装备、预警预报技术装备、综合性消防救援技术装备、特种交通应急保障技术装备、航空应急救援装备、海上救援装备、单兵作战装备等。
(四)安全生产与事故救援技术装备: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装备、矿山安全技术装备、工贸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程建设安全技术装备、交通运输安全技术装备、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技术装备、个体防护装备、安全监管执法装备等。
四、展览规模及参展条件
参展单位展示的产品及服务应体现出先进性、实用性、性,鼓励进行动态演示,或利用视频、虚拟现实技术进行展示。
五、参展方式
(一)提交参展申请
请有意向参加展览的单位填写《2024中国国际应急管理展览会参展申请表》,并于2024年5月31日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推荐参展单位
请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局),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等结合《“十四五”应急管理装备发展规划》中的重点任务、重大工程,特别是围绕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应急监测保障、高风险无人智能抢险救援、重特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航空应急救援等方面能力建设所需要的技术装备,推荐拥有相关技术装备研发制造能力的企业和科研机构参展。请推荐单位填报《2024中国国际应急管理展览会参展推荐表》,并于2024年4月30日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三)确定参展单位
主办单位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并结合应急管理部相关司局意见,确定展览会终参展单位,并由主办单位与参展单位签订参展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