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境外投资项目需要备案。具体操作步骤和相关法规如下:
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进行的境外投资活动。
投资形式:包括新设、并购、参股、增资和注资等方式。
核准和备案管理
核准范围: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的项目;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
备案范围:非敏感类项目,根据中方投资额的不同,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或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通过网络系统向相应核准或备案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
受理与告知:核准或备案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在规定工作日内告知是否予以受理。
补充材料:如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核准或备案机关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评估与审核:对于某些项目,可能需要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或征求其他部门意见。
出具结果:核准或备案机关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出具书面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
相关法规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管理流程、条件及适用范围。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明确了核准和备案的具体程序、时限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