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老客户转让一家北京的私募证券壳备案公司,主体是资本管理,发过一只保壳产品,已经清盘,没有异常,如有意向可随时联系我;
公司情况:公司干净无异常、工商协会一致。
注册资金:1000万、
实缴资金:1000万
注册地址:北京
股东情况:自然人
产品情况:发过一只保壳产品,已清盘、
代持:可代持,发行产品
还转让全国类的私募股权类和证券类的公司壳资源:
提供注册私募基金执照、私募基金备案、私募牌照转让、收购
提供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提供变更和入会法律意见书
提供商业计划书
提供高管人才挂靠
提供管理人定期自查、出自查报告
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提供实缴资本金的验资报告
提供产品备案和保壳
提供产品清盘
提供管理人三大系统日常维护
提供管理人产品补录、披露、更新
提供重大和非重大事项变更
提供管理人异常机构和失联机构移除
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对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有何要求?名称是否必须含有“私募”相关字样?
答: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问题解答(七)》,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应当包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从专业化经营和防范利益冲突角度出发,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可能存在冲突的业务、与买方“投资管理”业务无关的卖方业务以及其他非金融业务。
根据《关于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名称中增加“私募”相关字样,但目前暂不做强制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