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进行外债备案需整理以下资料(具体要求可能会随政策变化而调整,建议在办理前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Zui新信息):
1.发行外债的申请报告与发行方案:包括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募集资金用途及资金回流情况等;需涵盖发行人基本概况(如名称、地址、注册日期、注册资本、历史沿革、股东情况、公司治理、组织结构、主要控股子公司等);业务情况(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主营业务范围、经营状况及发展战略,含境外业务等);财务情况(如营运能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现金流量分析和偿债能力分析;Zui近三年境外发债情况和境外债务存量情况,Zui近三年及Zui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合并资产负债表等)。
2.真实性承诺函:所有企业(含地方国有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应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函,并由企业主要决策人员签字确认。
3.外债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必要性方面主要包括债券发行对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本结构、推动企业业务发展、增强国际化经营能力以及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转型提升的重要意义;可行性方面主要包括发行人资格、发债与市场需要、发债资金投向及管理符合有关国家产业政策、外资政策及国家重大战略规划和重点领域投资导向,以及风险管控、债务偿还的可行性分析。
4.外债发行方案概要:包括发行人、发行规模、类型、期限、利率、发行方式、发行对象、还本付息、担保及评级计划(如有)以及董事会决议等;外债资金用途详情,如发债资金投向概况,包括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收购合同、意向书签订情况及其他等(相关文件可通过附件形式提交);偿债保障措施,从发行人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募投项目产生的收益及担保等各方面分析偿债保障措施。
5.外债发行计划:主要包括发行预期及时间表等。
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信息报送、重大事项报告、应询反馈等均通过网络系统进行办理。企业需高度重视线上填报工作,指派专人负责,确保相关申请材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需注意,地方国有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还需持续经营不少于三年;承担地方政府融资职能的地方国有企业发行外债jin限用于偿还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地方国有企业作为独立法人承担外债偿还责任,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不得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地方国有企业外债,不得为地方国有企业发行外债提供担保;地方国有企业发行外债应加强信息披露,在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文件中,严禁掺杂可能与政府信用挂钩的误导性宣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