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境外投资备案(ODI 备案)所需材料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发改委备案请示文件;
境外投资备案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企业拟成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决议;
项目背景说明;
追溯至Zui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
资金证明(存款证明原件);
审计报告;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协议);
相关的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需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实际办理时建议详细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以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相关政策可能会有调整和变化,还需关注Zui新的政策规定。
企业申请境外投资备案还需满足一定条件,例如:境内公司zuihao成立满1年以上;Zui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回报(收益)率zuihao高于5%;资产负债率zuihao低于78%等。具体要求可能因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的部门通常包括商务委和发改委。
如果是向北京市商务局提交申请材料,大致如下(具体以商务局实际要求为准):
商委备案表格;
企业章程;
投资决议、董事会决议;
真实性承诺书;
前期工作情况落实说明;
银行资金证明(证明余额大于要投资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