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签注的有效期取决于签注的类型。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所使用的签注主要包含在《往来港澳通行证》中,签注的类型和有效期如下:
个人旅游签注(G签):通常有3个月一次、3个月两次、1年一次和1年两次的有效期。
团队旅游签注(L签):同样有3个月一次、3个月两次、1年一次和1年两次的有效期。
探亲签注(T签):
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逗留不超过14天;
探望配偶、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子女或子女的配偶的,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每次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申请赴港探望配偶且与香港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逗留不超过90天。
商务签注(S签):有效期和次数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其他类型的签注(如逗留签注D)也有各自的具体有效期和次数限制。
签注允许持证人在有效期内多次进入香港,但每次停留时间有限制,一般而言,单次停留时间不超过7天至90天不等,具体取决于签注类型。
《往来港澳通行证》本身的有效期通常是5年,但对于成年人,自2014年9月15日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期延长为10年,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仍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