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募基金变更法人时,需要准备的具体资料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以确保变更过程的顺利进行:
一、基础变更资料
《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签署,需提交原件1份。
经办人身份证明: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验原件。
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需由公司决定,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提交原件1份。
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供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验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1份。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特定资料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或《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
对于新变更的法定代表人,如果符合特定条件(如2016年2月5日及以后申请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需要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对于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变更控股股东、变更实际控制人、变更法定代表人等重大事项,应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
新任法定代表人资质证明:
包括新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从业资格证、学历证书、个人简历、业绩证明等。
若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投资,还需提供相关的投资业绩证明材料,如近3年连续6个月以上可追溯的投资业绩证明材料等。
劳动合同及shebao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shebao证明,以证明其已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三、其他相关材料
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签署,需提交打印件一份,并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股东会决议: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提交股东会决议的原件。
免职证明及任命书: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命书,需由公司出具并加盖公章。
信息披露材料:包括向全体投资人发送的披露函、在基金业协会信息披露系统内发布的重大临时报告等。
四、注意事项
在准备资料时,应确保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出现虚假或遗漏的情况。
根据不同地区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特定的资料或文件。
变更过程中可能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的审批和备案,需提前了解并遵循相关流程和规定。
私募基金变更法人时需要准备的具体资料涵盖了基础变更资料、私募基金管理人特定资料、其他相关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多个方面。在准备资料时,应仔细核对并确保所有资料的齐全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