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四川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四川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四川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符合规定(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威胁、不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经济、信息数据等安全;不违背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目标;不违反我国有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用于投机、炒作等行为;除银行类金融企业外,不得转借他人,在外债审核登记申请材料中已载明相关情况并获得批准的除外),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
(三)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Zui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
企业应当由境内控股企业总部(总公司、总行等)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报告并附具有关文件。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参照《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企业需对通过网络系统和线下提交各类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得有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为企业借用外债提供相关服务的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和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出具的文件不得有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