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想要向境外企业借外债,应该准备什么材料?
北京企业想要向境外企业借外债,应该准备什么材料?
北京企业想要向境外企业借外债,应该准备什么材料?
北京企业向境外企业借外债,需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办理外债备案登记证明,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关于申请办理外债备案登记的请示(需附送纸质版原件一式1份);
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及签字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承诺函模板可在“文件下载专区”下载,需附送纸质版原件一式1份);
附件:申请主体、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追溯至zui终实际控制人的外债主体股权架构图;
依据公司章程出具的关于本次借用外债、对本次借用外债提供担保(如有)等事项的内外部决议文件;
相应主体的公司章程;
发行人、担保人(如有)zui近三年及zui近一期财务报告;
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需提供经签署的贷款协议或同等效力文件;
募投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投资合同或意向书,项目的其它支持性文件(如适用);
企业过往外债备案登记证明文件及备案项下的额度使用情况(如有);
信用评级报告(如有)。
申请报告主要需要介绍如下内容:
申请主体、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概况,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务情况、财务情况、境外债务情况;
借用外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债券发行方案,包括债券发行条款概要、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措施;
债券发行计划,包括发行预期和拟定发行工作时间表。
另外,企业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同时需注意,国家相关政策可能会进行调整,建议关注zui新的政策规定。
目前发改委实行网上登记制度,企业需先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厅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网上办理流程大致如下:
网上登记: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登记,并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告知企业不予备案登记的理由;
结果领取:企业在政务服务大厅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备案登记证明。
企业在每期发行/提款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还需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频道报送发行信息。
《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1年,过期自动失效。企业凭该证明按规定办理外汇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收付和汇兑、资金使用等相关手续。
发行外债的企业需符合一定条件,例如信用记录良好,已发行债券或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状态;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和外债风险防控机制;
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等。具体要求可能因企业类型和外债用途等而有所不同,建议在申请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