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债备案登记政策更新
外债备案登记政策更新
外债备案登记政策更新
审核登记制:企业外债的备案登记制度已经由原先的备案登记制转为审核登记制。这意味着企业在申请外债时需要经过更为严格的审核流程。
基本条件:企业借用外债需要符合一系列基本条件,包括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等。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Zui近三年内不得存在贪污、贿赂等犯罪行为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资金用途:外债资金的用途也有新的规定,从原先的“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在境外使用”转为“五不”范围,具体范围需要参照相关政策文件。
转借限制:在征求意见稿中,“除银行类金融企业外,不得转借他人”的规定有所调整,改为“除银行类金融企业外,不得转借他人,但在外债审核登记申请材料中已载明相关情况并获得批准的除外”。这一变化在实质操作上扩大了外债用途,减少了外债使用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