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成立 1 年以上;
2.无外商(含港澳台)投资;
3.申请的认证范围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4.企业规模大于 20 人(大于 20 人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shebao人数或近半年发工资人数或劳务派遣证明或劳务分包合同等);有固定科研生产场所、检验检测手段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5.已获得“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不具备该项条件:申请国军标认证的需申请 ISO9001 认证);
6.承担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维修任务的单位或是与之配套的整机、部件、组建、器件和材料生产单位;
7.有jungong订单(合同)、拟承担任务的意向合同或证明、jungong单位要求企业进行国军标体系认证(jungong单位指:各军兵种budui、jungong集团或jungong集团下属单位)。
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流程
三、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申请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证(复印件);
4.组织结构图;
5.企业介绍;
6.程序文件、质量手册、工艺流程图;
7.junpin合同或junpin科研生产任务书;
8.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9.软件企业:双软认定、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软件测试证书;
10.产品检测报告;
11.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12.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证;
13.申请书;
14.军代表推荐意见书;
15.产品所在阶段情况调查表;
1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17.产品实现流程图(产品工艺流程图);
18.主要设备一览表;
19.质量手册、程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