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解除担保责任要符合三种情形和满足这些条件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担保人可以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所谓的"担保剥离":
如果债权人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就可以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一般情况下,保证期间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如无约定则适用法定的六个月期限。
如果担保手续存在瑕疵,比如债权人使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导致担保人在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保证合同,或者签字不是本人签字等,担保人也可以不承担保证责任。
后,如果债权人将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就可以对受让人的债权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只要符合上述三种情形之一,担保人就可以通过"担保剥离"的方式不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