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东城、西城区酒店宾馆特种行业许可证材料步骤指南(2024新政策)
一、所需材料
申请书
申请单位关于经营特种行业的申请书,需明确表达经营酒店宾馆的意愿和目的。
申请登记表
填写市公安局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上级主管机关批复
申请单位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复文件,证明申请单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法人代表及从业人员信息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从业人员登记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岗位类别、身份证号等。
房屋证明文件
申请单位对于房屋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包括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需要提供房屋工程质量竣工核定书,确保建筑安全合规。
平面图与方位图
房屋平面图(每层一页)、方位图,用于详细标注房间布局、服务台、监控设备、出入通道等关键位置。
消防安全证明
消防部门开具的《消防鉴定书》,证明酒店宾馆的消防设施完善且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安全管理制度
申请单位开办旅馆业应建立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书面材料,确保酒店宾馆的安全运营。
其他材料
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如特种行业治保组织登记表、特种行业从业人员登记表等。
二、办理步骤
咨询与准备
提前向东城、西城区公安分(县)局咨询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具体要求和流程,根据要求准备所需材料。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东城、西城区公安分(县)局指定的办理窗口,提交申请。
材料审核
公安分(县)局将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详细审核,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现场核查
在材料审核通过后,公安分(县)局将安排现场核查,对酒店宾馆的实际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确保符合特种行业经营要求。
审批与发证
经现场核查确认符合要求的,公安分(县)局将作出审批决定,并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人可凭相关证明到指定地点领取许可证。
后续备案
如有需要,申请人还需按照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等后续手续。
请注意,以上指南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申请人在办理前仔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并咨询当地公安分(县)局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