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境外投资备案(ODI)涉及到三个主要的监管部门:国家发改委(发改委)、商务部以及外汇管理局(外管局)。以下是这三个部门在审批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时的要点概览:
一、国家发改委(发改委)审批要点
投资项目和投资金额:
根据投资项目和投资金额的不同,发改委负责核准或备案境外投资项目。
中央管理企业实施的境外投资项目、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境外投资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资金用途和合理性:
发改委重视资金的用途和合理性,确保投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产业政策,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公共利益,符合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求。
投资主体实力:
审核投资主体是否具备相应的投资实力,包括企业成立时间、经营范围、经营状况、境内股东/合伙人情况、投资领域等多个维度。
二、商务部审批要点
投资结构和经营范围:
商务部负责对境外公司投资结构、投资经营范围进行审批或备案,确保投资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投资目的地和限制类行业:
商务部会审核投资目的地是否未建交国家或是否涉及限制类行业,如房地产业、酒店业、影城、娱乐业等。
投资真实性和合规性:
商务部会要求企业提供相关章程(合同、协议)、公司相关的董事股东会决议或出资决议等文件,确保投资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三、外汇管理局(外管局)审批要点
外汇登记和备案:
外管局负责对境外投资的外汇登记及备案,根据投资金额的不同,企业可能需要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报,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资金来源合法性和充足性:
对于投资金额超过一定标准的投资项目,外管局会要求企业提供投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充足性的证明,如企业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募集资金等。
跨境人民币业务:
外管局还负责为境内企业办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的各项跨境人民币业务,包括跨境人民币账户开立、业务登记和资金使用等业务。
企业在进行境外投资备案(ODI)时,需要充分了解并满足这三个主要监管部门的审批要点,确保投资活动的合规性和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