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报告:向各地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或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报告应注明经营单位名称、地址、经营者身份证明、工商税务等证明材料。
2. 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企业章程。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涉及审批的出版物经营业务。
3. 企业加盖档案查询章的章程:如果是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还需要提供加盖档案查询章的章程。
4. 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者拟增加出版物零售项目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5. 实际的经营场所:需要有完整的经营场所,以确保有固定的经营地点。
6. 与出版物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管理制度: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7.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拟任主办单位同申请单位之间的隶属关系或出资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这些材料将帮助相关部门审核申请人的资质,并确保其符合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的条件。
北京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准备申请材料:首先,需要下载并填写《出版物零售企业设立申请登记表》和《营业执照》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此外,还需准备其他相关材料,如申请书、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2.提交申请报告: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到当地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或文体局。这一步骤中,申请报告应详细注明经营单位名称、地址、经营者身份证明、工商税务等证明材料。
3.审核过程:相关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核。如果申请不通过,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企业,并指出需要修改的内容。申请企业可以根据反馈修改材料后重新提交申请。
4. 颁发许可证:审核通过后,将按照规定程序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给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包括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出版物零售业务,以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此外,对于批发业务,还需要具备与业务相适应的设备以及固定的经营场所,其面积合计不得少于50平方米,并且要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办理北京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具体的营业执照要求:
1. 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申请人必须已经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经营范围与许可证类型相适应: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出版物零售或批发等相关内容,以确保其与申请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类型相匹配。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根据不同类型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如零售和批发),对经营场所的面积有不同的要求。例如,批发类经营场所不少于50平方米。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协议、产权证明扫描件及室内平面图草图等相关材料。
4.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申请人需要展示其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且拥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5. Zui近三年未受到行 政 处 罚:申请人在过去三年内不能有任何行 政 处 罚记录。
6. 持续经营年限须满1年:如果是书店以经营出版物为主营业务,申报截止之日前,持续经营年限须满1年。
如何获取和准备企业加盖档案查询章的章程?
要获取和准备企业加盖档案查询章的章程,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准备必要材料:
1.1. 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1.2. 公章。
1.3. 查询人身份证。
2. 填写档案登记利用登记表:
2.1. 可以在网上下载,也可以到工商局档案查询窗口领取。
2.2. 填写单位名称、注册号,查档人姓名、证件号、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3. 查询和下载公司章程:
3.1.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这是获取公司章程的主要渠道,可以在线查看和下载公司章程。
3.2.公司官网:访问公司官网,查找“关于我们”、“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公司文档”等栏目,有些公司会直接在官网上公布公司章程供公众查阅和下载。
3.3. 证券交易所、商业信息平台:这些渠道也可以查看和下载公司章程。
3.4. 搜索引擎:在搜索引擎上输入公司名称或注册号等关键词,很可能会找到公司官网或其他渠道的章程下载入口。
4. 联系企业本身:
4.1.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查询或下载到企业章程,可以尝试直接联系企业本身获取。一般来说,如果是合作伙伴或潜在投资者等有正当理由的人士,企业会愿意提供其章程文件。联系方式可以通过工商局网站或第三方平台获取。
5. 法律援助机构:
5.1. 法律援助机构也可以帮助申请人获取公司章程,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费用。
6. 电子营业执照:
6.1. 如果你拥有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可以用它在网上查询章程。例如,可以访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官 方 网站,在“便民服务”栏下选择“企业登记档案查询”选项进行查询。
在北京,适应出版物业务的设备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出版单位需要有与出版物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以确保出版活动的顺利进行。
2.设备和经营场所:出版单位必须具备与出版物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例如,总发行业务需要有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营业面积,而仓储场所面积则需不少于200平方米。
3.注册资金:出版单位需要有一定的注册资本。例如,总发行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而一般情况下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
4.管理制度:出版单位需要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这包括财务管理、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以确保出版活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5.质量检查:报纸、期刊出版单位应当落实“三审三校”等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培训,保证出版质量。质量检查采取抽样方式进行,涵盖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和出版形式质量。
6.电子出版物:从事电子出版物经营业务的单位,需要有熟悉电子出版物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且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资金和设备。网点建设还应符合本市电子出版物经营的发展规划。
对于出版物零售企业,北京的具体出资关系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 主办单位与主管、出版单位之间的隶属关系或出资关系的证明材料:
1.1. 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证明:
1.1.1.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举办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上的业务主管单位,仅提供法人证书即可。
1.1.2. 企业法人的唯一出资方或绝 对控股方。
2. 申请材料:
2.1. 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2.1.1. 申请书,载明企业基本情况、申请事项等。
2.1.2. 组织机构和章程。
2.1.3. 注册资本信用证明。
2.1.4. 总部和连锁门店经营场所名单及使用权。
3. 其他相关规定:
3.1.出版物零售单位在原发证机关所辖行政区域内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发行分支机构,不需单独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但应按照工商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并于领取营业执照后15日内持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到发证机关进行备案。
4.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4.1.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物零售企业在北京需要提供详细的出资关系证明材料,包括法人证书、注册资本信用证明以及相关的组织机构和章程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