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孟加拉国,外国投资者可设立的企业形式包括公司代表处或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外国公司独资企业、合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1、代表处/办事处
外国公司可以在孟加拉国开设办事处代表他们进行联络活动。这些办事处充当外国公司和孟加拉国客户之间的沟通渠道。
2、分公司
分公司是外国公司在孟加拉的延伸。外国公司可以开设分公司在孟加拉国开展业务。与办事处不同,分公司可以在孟加拉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活动范围于孟加拉国投资发展局批准的。分公司业务活动非常受限 制。
3、全资子公司
外国公司允许在孟加拉国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是私 营企业也可以是上市公司。
4、合资企业
外国投资者也可以与当地或外国合作伙伴建立合资企业。大部分行业,并不需要政 府或任何政 府机构的事先批准。
5、外商独资企业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说是拥有两个股东以上的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个股东的外国公司是不允许的。
6、通过购买股票投资孟加拉公司
外国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股票自 由参与孟加拉国的本地上市公司。股票收益对于外国投资者是免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