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听许可证和直播文网文是一种证书吗?
网络视听许可证和直播文网文是一种证书吗?
网络视听许可证和直播文网文是一种证书吗?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在直播和短视频领域有共同需求。具体怎么办?申请材料是什么?让我们来看看下面的内容。
一、什么叫网络视听经营许可证
网络视听经营许可证是经批准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或者依法享有互联网新闻发布资格的网站,可以申请开设信息网络传播新闻视听节目业务的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由广电总局根据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发放。
网络视听业务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为公众制作、编辑、整合、提供视听节目,为他人提供上传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
网络视听许可证申请条件具有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申请前三年内无违规记录。
其中,国有控股单位包括多家国有资产股东股权之和控股的企业和国有资产相对控股公司(非公有资本股东不能相关),不包括外资公司。
具有与业务相匹配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和资金,资金来源合法。企业申请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注册资本应当在1000万元以上。
其中,提供新闻、影视剧、娱乐、专业等内容视听节目服务的,注册资本应在2000万元以上。
新闻宣传单位开设的公司申请公益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不受Zui低注册资本限制。
二、网络视听许可证申请材料
1. 申请内容应包括:业务类别(自办节目、直播、集成等)、广播标志(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专用标志)、传播方式(频道播出、播出、下载定制、轮播、数据广播等)、传播网络、传播载体、传播范围、接收终端、节目类别、集成内容等;
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申请表;
3. 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内容规划、技术规范、营销方案、管理制度;
4. 向政府监督机构提供监控信号的监控方案;
5. 人员、设备、场所的证明文件;
6.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及市场开发相关证明(网站注册文件、广播电台、电视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生产经营许可证、新闻业务许可证等);
7. 公司章程、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申请人为企业)。
三、什么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文化活动分为商业活动和非营利活动。
商业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通过向互联网用户收费或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商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互联网客户提供互联网文化商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四、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 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章程;
3. 资金来源、金额及其信用证明材料;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明材料;
5. 办公室使用权证明材料;
6. 业务发展报告;
7. 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有关情况;
8.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卫生、药品、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预审批的审批文件;
9. 从事ICP业务的可行性方案和技术规范;
10. 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和保障措施,包括后续资金保障、技术水平保障、业务运营保障、内置管理机制;
11. 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客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2. 确认公司信誉的相关材料;
13. 公司承诺依法经营电信业务;
14. 依法需要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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