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
2021年5月31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布了《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入库申请指南的通知》,指南中明确了“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评价入库条件的企业(主要条件:职工总数≤500人、年销售收入≤2亿元、资产总额≤2亿元等),应当评价入库后再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注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编号。”
《2021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申请指南》也明确了申请“科技孵化贷备案需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编号”,预计将有越来越多政策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编号作为申请的必要条件之一。目前深圳市已公示第九批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名单。
二、企业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需符合的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六)符合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若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科技奖励;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