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资金出境流程的对接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步骤:
内部决策:企业首先进行内部决策,确定境外投资的目的、规模、方式等关键信息。
发改委、商务部申报:根据投资项目的性质,企业需要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和/或商务部提交项目申请。如果项目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则需要经过核准制程序,由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负责核准。对于核准制以外的投资项目,则采用备案制,由国家主管机关与地方主管机关按权限划分进行备案。
外汇管理部门申报:企业在获得发改委和/或商务部的批准或备案后,需要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简称“外管局”)进行外汇登记。这一步骤通常包括填写《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申请表》、提供外汇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材料等。
银行办理外汇手续:自2015年6月1日起,境内机构可自行选择注册地银行办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及账户开立、资金汇兑等业务。银行的职能是代替国家外汇管理部门通过外汇系统办理和完成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的相关外汇登记手续,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职能将逐步变为事后监管与控制。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政策调整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密切关注新的政策动态,请咨询金九国际代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