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可以办理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但是增值电信许可证分为很多种业务类型,不同业务对外资占比的要求不一样!
1、外资可以办理的许可证
(1)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EDI
(2)呼叫中心业务(需提供CEPA)
(3)多方通信业务(需提供CEPA)
(4)存储转发类业务(需提供CEPA)
2、外资不高于50%可以办理的许可证
(1)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除外);
(2)内地境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下的“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3)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
(4)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为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除外);
(5)信息服务业务(应用商店除外)
外资申请增值电信许可证的流程:
1、申请项目核准阶段,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核准;
2、外商投资电信业务审定阶段,由所在地省级通信管理部门报送工信部,核发《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3、外商投资审批阶段,由相应等级的商务主管部门,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增值电信业务许可阶段,由工信部审批,核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5、核证校检,企业下证领证。
具体申请的材料,根据不同业务分类,是不一样的,以外资ICP为例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扫描件
2. 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3. 股东身份证扫描件
4. 股东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5. 主要外资股东的证明文件(类似国内营业执照)
6. 公司近期为3名员工所交近一个月shebao证明(加盖shebao查询章),手机号和邮箱
7. 备案域名注册证书
8. 符合要求的相应业务网站或APP
9. 工信部要求的承诺书
ICP许可证可以从事哪些业务?
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根据工信部办法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版)》里对信息服务业务的定义:信息服务业务是指通过信息采集、开发、处理和信息平台的建设,通过公用互联网或互联网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信息服务的类型按照信息组织、传递等技术服务方式;
主要包括:
1、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是指建立信息平台,为其他单位或个人用户发布文本、图片、音视频、应用软件等信息提供平台的服务。平台提供者可根据单位或个人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指定的终端、电子邮箱等递送、分发文本、图片、音视频、应用软件等信息。
2、信息搜索查询服务:指通过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采取信息收集与检索、数据组织与存储、分类索引、排序等方式,为用户提供网页信息、文本、图片、音视频等信息检索查询服务。
3、社交平台:是指在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上建立具有社会化特征的网络活动平台,可供注册或群聚用户同步或异步进行在线文本、图片、音视频交流的信息交互平台。
4、信息即时交互服务:指利用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并通过运行在计算机、智能终端等的客户端软件、浏览器等,为用户提供即时发送和接收消息(包括文本、图片、音视频)、文件等信息的服务。信息交互服务包括即时 通信、交互式语音服务(IVR),以及基于互联网的端到端双向实时话音业务(含视频话音业务)。
5、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指利用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通过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以及运行在计算机、智能终端等的客户端软件,面向用户提供终端病毒查询、删除、终端信息内容保护、加工处理以及垃圾信息拦截、免打扰等服务。
办理材料
一.近一月为三名以上员工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shebao缴费记录需包含以下要素:公司名称、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缴纳shebao期限、shebao部门公章等
二.法人、股东、shebao员工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若公司股东以公司形式参股,需提供参股企业的营业执照彩色副本扫描件
三.法人、shebao员工固定电话、手机号码
四.ICP信息网站有备案,保持能访问的状态
五.服务器所在地及服务商名称、域名证书、网站主机商名称、服务器所在地、IP地址
六.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七.注册资金100万以上(含100万,需注意有无外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经营电信业务”、“增值电信”相关字样或列出本次申请的电信业务种类
isp牌照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又称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牌照。电信服务经营者、信息服务经营者、增值服务经营者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有的资格证书。简单来说,就是利用接入服务器和相应的软硬件资源建立服务节点,利用公共电信基础设施将服务节点接入互联网骨干网,为各类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用户可以使用公用电话网络或其他接入方式连接到自己的服务节点,通过节点访问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