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1.注册地要求
企业须在北京市内注册,并获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成立年限
企业须成立一年以上,且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
3.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企业须拥有至少1项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可以是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4.技术领域
企业须在高新技术领域内开展研发、生产或销售活动,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5.职工人数
企业职工总数不得超过50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
6.研发费用占比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7.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
企业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二、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具体流程
1.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可提出认定申请。
2.提交申请材料
企业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等。
3.审查与评审
北京市科委对收到的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评审。
4.公示与备案
经专家评审通过的企业名单将在北京市科委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将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报送至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领取证书
企业通过审查后,将获得由北京市科委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