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
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是指互联网数据传送业务以外的,在固定网中以有线方式提供的国内端到端数据传送业务。该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主要包括基于IP承载网、ATM网、X.25分组交换网、DDN网、帧中继网络的数据传送业务等。该业务属于A2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第二类数据通信业务。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经营者应组建上述基于不同技术的数据传送网,无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经营权的运营者不得建设国内传输网络设施,应租用具有相应经营权运营者的传输设施组建业务网络。
※哪些企业需要申请:
01.虚拟IP专线数据传送;
02.PVC数据传送数据传送;
03.交换虚电路 (SVC);
04.虚拟专用网(不含IP-VPN);
※申请准备的条件及材料:
条件:
0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02.跨地区经营的注册资本Zui低认缴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省内经营的注册资本Zui低认缴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03.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04.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材料:
01.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02.一级股东证件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股东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工商档案查询章程、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扫描件);
03.公司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3个人的身份证和一个月shebao证明/省证3个人3个月she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