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许可证首次办理所需资料(材料全部加盖办证单位公章,包括水质报告。)
1.排水许可申请表(水务局官网下载;封皮排水户名称盖章)。
2.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水务局官网下载;申请人单位处盖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盖章)。
4.房产证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由该土地使用者或用地单位开据的相关用房证明复印件(选其一均可;封皮盖章,另加骑缝章)。
租赁合同复印件(租户除了提供以上房产资料外另需提供租赁合同且租赁合同的第一出租人要与房产证上产权人一致;封皮盖章,另加骑缝章)。
5.排水管网平面图纸(每页盖章)。
6.一个月内具有CMA认证的水质检测报告(排水户自行检测,水务局不指定检测单位,水样数量与接入市政管网的排水口数量一致;报告的复印件也行;无论原件还是复印件都要每份报告的封皮盖排水户单位公章,另加骑缝章)。自受理日起,委托北京市城市排水监测总站对水质还会进行不约定时间的随机抽查,水质不合格的需整改完成后申请水质复检,之后再由排水监测总站到现场取水后复测,抽查费用由水务局承担,申请水质复检后的复检费用由排水户承担。
7.四个月内用水量证明或水费缴费凭证(复印在A4纸上并每页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