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议会及欧盟委员会于2003年2月13日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了《废旧电子电气设备指令》(简称《WEEE指令》)和《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简称《RoHS指令》)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of Hazardous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
RoHS 10项是指:
(1)铅(Pb);
(2)镉(Cd);
(3)汞(Hg);
(4)六价铬(Cr6+);
(5)多溴联苯(PBBs);
(6)多溴二苯醚(PBDEs);
(7)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8)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
(9)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10)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