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成立私募基金公司的流程如下:
注册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根据Zui新规定,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股权投资备案、证券投资备案、创业投资备案的企业名称与范围中须包含“私募基金”字样。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私募基金”字样。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准备相关材料:需要有自己的私募基金团队,高管人员齐全,有相应的商业计划书以及展业计划等相关的材料。
申请注册核名:在区金融办申请注册核名,区金融办审批通过后还需要到北京证券局审批名称。
办理工商注册:拿到审批文件后可以在北京注册名称中包含“私募基金”字样的私募基金公司。
实缴注册资本:基金型企业的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完成税务报到、工商所备案工作:取得营业执照日起1个月内完成税务报到、工商所备案工作。
办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管理人登记、产品备案等手续:作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产品的企业,6个月内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管理人登记、产品备案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