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建 筑成都市政公用工程一级资 质人员要求
(1)市政公用工程专 业一级注册建 造 师不少于1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 业高 级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专 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成都建 筑市政公用工程二级资 质人员要求
(1)市政公用工程专 业注册建 造 师不少于1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 业高 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 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 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
成都建 筑公用工程三级资 质人员要求
(1)市政公用工程专 业注册建 造 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 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 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 造 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 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设备、经营场所;
(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任职资格,且不能在其他单位任职;
(四)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专职专 业人员;
(五)具有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
申请一级至三级许可证的,还应当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业绩。
二、提供材料目录
(一)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人证明材料和净资产证明材料;
(三)主要设备及机具清单、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简历、专 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五)专 业技术人员明细表、专 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者任职培训合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六)电工作业人员登记表;
(七)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的证明材料。
申请一级至三级许可证的,还需要提交相关业绩报告以及证明材料。
合并后新设单位申请许可证的,除应当提交(一)至(七)项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八)合并的证明材料;
(九)合并前各单位的许可证。
分立后新设单位申请许可证的,除应当提交(一)至(七)项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十)分立的证明材料;
(十一)业绩证明材料;
(十二)分立前单位的许可证。
在建 筑工程方面,除了要求企业有肯定的实力,可以施工以及施工的标准有要求外,还对施工的资 质必需要求,而这个资质需要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那么大路工程的施工资 质是怎样呢。
一、大路工程施工资 质是怎样
大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 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担当各等级大路及其桥梁、隧道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担当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等级大路及其桥梁、长度3000米及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担当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一级标准及以下大路、单跨跨度100米的桥梁、长度1000米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担当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二级标准及以下大路、单座桥长500米、单跨跨度40米的桥梁工程的施工。
二、建 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缘由、在施部位、修理管理措施等,并根据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合同的工期。
三、办理建 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程序
依据《建 筑法》第8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 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 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 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意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平安的详细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