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企业所必备的资质,很多人不明白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定义,所谓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用户收费或者以广告、电子商务、赞助等方式获得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比方说腾讯视频、起点、B站、酷狗音乐、各种游戏、动漫网站等。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文网文)的办理周期,会根据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申请文网文的时间是20-30个工作日,比较快的省份20个工作日就可以下证,比较慢的省份要40-60个工作日左右才能下证。
大多数企业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由于没有相关经验,经常会因为申请材料书写不符合规范,尤其是近年对于游戏类、直播类审核更加严苛,游戏类的申请材料稍有瑕疵,就会耽误很多时间甚至办理失败,直播类前置要求过高,很多小型企业扛不住太久,导致办理失败。
当办理成功之后,审批通过的企业会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且向社会公示,审核不通过的,会有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且说明未通过的理由。获得资质后,应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到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