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股权转让代办注意事项
1、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4、应当禁止的股权转让行为
《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gaoji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投资人在受让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时,必须对拟出让股权的相关情况了解清楚。
二、工商变更
(一)需要提供的资料
1、税务盖章的税源监控表
2、股东会决议
3、董事会决议
4、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5、股权转让协议
6、交易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企业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经营情况说明书
8、其他要求的资料(办理前电话咨询)
(二)办理注意事项
1、工商审核一般5-7个工作日,通过审核后,通知经办人
2、需法人本人到场签字
3、需带营业执照的证照正本、副本原件
4、缴纳费用
5、带U盘,考上所有文件的电子档案,到工商可能随时改动。楼下的商务区可以打印、复印、收发邮件、收发传真等,均是收费项目。
6、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一周内可到大厅查询纸质档案并复印,工商给盖档案查询章。留作公司重要档案。差不多半年后才可以在工商系统中查到本次变更的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