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从事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相关出版物的总发行、批发、零售以及出租、展销业务的经营者,都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分为“出版物批发”和“出版物零售”两种业务经营形式,其申请条件和要求不同,具体情况根据经营者需求而定。“出版物批发”企业办理,可以做零售和批发业务,“出版物零售”只能做零售业务,不能做批发业务。
“批发”类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批发”类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2)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批发业务;
(3)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面积合计不少于50平方米;
(4)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批发”类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申请书,载明单位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
(3)企业章程;
(4)注册资本数额、来源及性质证明;
(5)经营场所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6)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7)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情况的证明材料。
“零售”类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零售”类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2)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申请书,载明单位或者个人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
(3)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1、到各地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或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报告应注明经营单位名称、地址、经营者身份证明、工商税务等证明材料。
2、各地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或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按照规定进行办证,期间办证人可查询办理进度,一般需要20个工作日,不需要相关费用。
3、办理后,办证人领取证件,张贴在经营场所显眼位置。
4、换证、年检时,需要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正副本、部门审批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