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基金公司注册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发放贷款、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等业务。
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包括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其他金融资产管理,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资产质量,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完善,Zui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xingzhengchufa或刑事处罚,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正处于整改期间,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等。
私募股权基金公司成立也是需要符合《公司法》的条件才能实施,除了在人员的设备上之外,对于投资的金额也必须要达到国家所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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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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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要求:
3.
投资者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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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人员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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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6.
股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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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