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2.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3.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4.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2.公司工商查档的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
3.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股东为企业,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扫描件);
4.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身份证和至少3名人员近1个月的shebao缴费证明;
5.网站域名注册证书(要求注册所有人必须为申请公司);
6.网站接入协议及托管商资质彩色扫描件;
7.各地政策不同,办理所需资料可能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三、申请流程:
1.登录通信管理局(工信部)官网说明类别选择申请ICP经营许可证;
2.提交申报相关材料,等待管局审理;
3.工信部初审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会在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会收到《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通信管理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会以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准予行政许可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其他行政许可文书。
7.经营许可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取,或者由其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书领取。
8.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