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补缴税款是否需要缴纳滞纳金?

2024-06-27 07:00 111.194.220.220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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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央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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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不是所有的补缴税款都需要缴纳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但以下情形除外:


  • 因税务机关责任少缴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 经批准延期缴纳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 预缴结算补税不加收滞纳金;

  • 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 企业所得税预缴汇缴期内不加收滞纳金;

  • 申报期内更正申报不加收滞纳金;

  • 清算补缴土地增值税不加收滞纳金;

  • 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不加收滞纳金;

  • 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平时有应扣未扣税款的,在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时只要如实申报收入情况,税务机关只补征其应扣未扣的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 特别纳税调整补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入库不收滞纳金;

  • 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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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1996年11月14日
法定代表人北央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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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北央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02-22,法定代表人为张建飞,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14MA7JKM9R4X,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天通中苑二区40号楼3层301,所属行业为文化艺术业,经营范围包含:主营业务:1.工商注册,企业服务,税务规划,代理记账2.注册/转让投资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金融服务外包公司,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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