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解决失联问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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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清算是私募基金终止必经的一个法律程序,是终结私募基金与相关方的法律关系,对私募基金的财产进行清点、核实、处理的过程。管理人需要严格按照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完成基金财产归集与分配、发布清算公告及制作清算报告等工作,并在协会的系统完成相应的信息报送备份工作。私募基金清算时,可能有不少的朋友会遭遇到基金管理人失联的情况。那么私募基金清算时,遇到基金管理人失联该如何处理?下面云海资产清算小编为您介绍:
私募基金清算时,遇到基金管理人失联的处理方法:
私募基金的清算人通常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托管人;但根据相关法律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在有些情况下,私募基金的清算人亦会包括私募基金投资人和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已失联或已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况下,由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投资人以及中介机构共同构成清算人与《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立法本意是一致的。由于私募基金(尤其是基金管理人失联的情形下)通常所涉问题较为复杂,私募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权利与义务的匹配问题,通常并不会积极牵头推动清算事宜。
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向私募基金投资人通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由私募基金投资人选择是否根据基金合同组成投资人大会并推进相关清算事宜。如果私募基金已无法构成清算人、推进清算事宜,则公司型、合伙型的私募基金投资人亦可考虑根据《公司法》及《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由公司之债权人、合伙企业之合伙人或其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人并及时组织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