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务好的私募基金公司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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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备案的性质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编办关于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国授权以及《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由基金业协会负责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备案,并履行行业自律职能。自律管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管理人承诺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基金业协会对于投资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备案信息不进行实质性事前审查。
备案目标公司要求:
1.公司经营范围必须有“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等字样;
2. 公司名称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
3.有实际办公场地,场地大小建议200平以上,配有办公桌,电脑等满足正常办公用的设备;备案的时候会要求提供前台logo和大楼图片的;有些还会上门核查;
4.注册资金建议1000万及以上 实缴25%及以上;
5.不能和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有关联;
6.关于自身的企业发展等情况,以及内部的一些管理规定,要编写至少11个制度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