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专项法律意见书是什么

2024-11-22 07:03 39.183.142.31 1次
发布企业
中财企商(北京)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2
主体名称:
中财企商(北京)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14MA04DADJ79
报价
人民币¥3000.00元每件
地址
北京/全国
类型
收转/新注册
费用
面谈
所在地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院12号楼6层702号01室
联系电话
15510446777
手机
15510446777
联系人
经理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15510446777

产品详细介绍

私募基金专项法律意见书是什么

具体细节及价格请联系中财企商集团  柏经理



----------------------------------------------------

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针对私募基金行业乱象

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告,要求对基金管理人登记必须提交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应当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出具法律意见书

协会将以风险导向为原则

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资料和法律意见书进行抽查

对于未能勤勉尽责的律师事务所

协会将不再接受由其提交的法律意见书

并提请全体会员慎重聘用有关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

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一)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作为必备申请材料。对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提交申请但尚未办结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机构,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二)已登记且尚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首次申请备案私募基金产品之前按照上述要求补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三)已登记且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国基金业协会将视具体情形要求其补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四)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变更控股股东、变更实际控制人、变更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或中国基金业协会审慎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应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

(五)法律意见书对申请机构的登记申请材料、工商登记情况、专业化经营情况、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分支机构情况、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外包情况、合法合规情况、高管人员资质情况等逐项发表结论性意见。

对于私募基金啥时备案这个问题,一般登记还不满十二个月的,也没有进行备案的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我国基金协会将注销这个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被注销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因真实业务需要,可按要求重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机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以在官方 网 站 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该申请机构办结登记手续。



关于中财企商(北京)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23年09月15日
法定代表人白燕强
主营产品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私募基金牌照保壳 ,私募基金代理挂靠,公司注册,外资公司注册,公司注销 ,私募备案 ,公司注册 ,普通注销
经营范围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私募基金牌照保壳 ,私募基金代理挂靠,公司注册,外资公司注册,公司注销 ,私募备案 ,公司注册 ,普通注销
公司简介主营一般纳税人代账、小规模纳税人代账吊销转注销,工商异常处理,私募基金公司注册,外资公司注册,公司注销,私募备案,公司注册,普通注销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中财企商(北京)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自行发布,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