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载容量选型原则:
因电动机的启动冲击,与其配用的集中应急电源容量按以下容量选配。
1、电动机变频启动时,应急电源容量可按电动机容量1.2倍选项配。
2、电动机软启动时,应急电源容量应不小于电动机容量的2.5倍。
3、电动机Y-△启动时,应急电源应不小于电动机容量的3倍。
4、电动机直接启动时,应急电源容量应不小于电动机容量的5倍。
5、混合负载中,电机的容量若小于总负载容量的1/7。
二、选型容量计算方法:
1、EPS应急电源用于带应急灯具负载时:
(1)当负载为电子镇流器日光灯,EPS容量计算方法:EPS容量=电子镇流器日光灯功率和×1.1倍。
(2)当负载为电感镇流器日光灯,EPS容量计算方法:EPS容量=电感镇流器日光灯功率和×1.5倍。
(3)当负载为金属卤化物灯或金属na灯,EPS容量计算方法:EPS容量=金属卤化物灯或金属na灯功率和×1.6倍。
2、当用于带混合负载EPS应急电源时,EPS容量的计算方法:
(1)当EPS带多台电动机且都启动时,则EPS的容量应遵循如下原则:
EPS容量=变频启动电动机功率之和+软启动电动机功率之和×2.5+星三角启动机功率之和×3+直接启动电动机之和×5倍
(2)当EPS带多台电动机且都分别单台启动时9不是启动),则EPS的容量应遵循如下原则:
EPS容量=各个电动机功率之和,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上述电动机中直接启动的的单台电动机功率是EPS容量的1/7。
※ 星三角启动的的单台电动机功率是EPS容量的1/4。
※ 软启动的的单台电动机功率是EPS容量的1/3。
※ 变频启动的的单台电动功率不大于EPS的容量。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则应按上述条件中的数调整EPS的容量,电动机启动时的顺序为直接启动在先,是星三角的启动,有软启动的再启动,是变频启动的再启动。
(3)当EPS带混合负载时EPS应遵循如下原则:
EPS容量=所有负载总功率之和,但必须中以下六条件,若不满足,再按照其中的容量确定EPS容量。
※ 负载中直接启动的电动机功率之和是EPS容量的1/7。
※ 负载中星三角启动电动机功率之和是EPS容量的1/4。
※ 负载中软启动启动的电动机功率之和是EPS容量的1/3。
※ 负载中变频启动启动电动机功率之和不大于EPS的容量。
※ 启动的电动机当量功率之和不大于EPS的容量。
电动机功率容量=直接启动的电动机总功率x5+星三角启动的电动机总功率x3+软启动启动的电动机总功率x2.5+变频启动且启动的电动机总功率
若电动机前后启动时间相差大于1分钟均不视为启动。
※ 启动的所有负载(含非电动机负载)的当量功率之和不大于EPS的容量。
启动的所有负载的功率之和=启动的非电动机总功率×功率因数+电动机当量总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