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备案流程遵循以下步骤:
办理事项信息:私募投资基金备案业务适用于中国境内的私募投资基金。
办理事项类型:私募基金募集完成后,基金管理人需办理备案。
设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募集完毕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备案机构提交以下材料进行备案: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或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
私募基金财产证明文件
投资者的基本信息、认购金额、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及其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业务办理机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业协会)。
备案数量和收费:无数量限制,不收取费用。
办理时限:备案材料齐备后,基金业协会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
申请条件:包括已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正常展业,私募投资基金已募集完毕,备案申请材料齐备且形式合规,以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要求。
核心条件:私募基金管理人应自行募集资金或委托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机构募集资金。私募基金必须面向合格投资者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并确保投资者充分了解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