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1.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售后服务人员等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原件照片或复印件
2.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3.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4.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5.经营设备、设备目录
6.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7.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8.经办人授权证明
9.材料真实性声明
二、办理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的流程是什么?
1. 提交申请
2. 窗口受理
3. 审核材料
4. 老师下户现场检查
5. 审批通过
6. 领取医疗器械三许可证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2、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贮存条件以及必要的技术指导、售后服务能力,并具有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3、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4、企业负责人应当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负责人。
5、企业应当配备具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质量管理人员,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6、质量管理人员应当能够独立履行职责,并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1.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经营资格的证明,是依法成立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证件,是企业或组织合法开展经营活动的凭证。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领取营业执照后才可以经营相关的业务,如果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就相当于没有合法的身份,也就无法从事相关的业务。营业执照有正本和副本之分,正本是工商部门发给企业的证件,副本是企业到相关部门办理许可手续时使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要先确认公司是否有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场所。如果没有这两项就需要先租赁一个办公地址。在注册公司时也要确定好经营范围,根据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确定所经营范围。如果是销售医疗器械的话,还要确认好销售许可证是否可以销售。
1. 法人、质量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贮存条件和售后服务能力。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包括符合医疗器械特性要求的储存设施设备,但不包括特殊物品库;冷藏、冷冻储存设施设备,但不包括无菌医疗器械。
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配备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质量管理人员,并经所在单位同意;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经营的,还应当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医学和生物学专业技术人员。
4、经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企业,不需要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1. 经营场所的租赁协议及房产证复印件
1、提供租赁协议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如有房产证,复印件需注明房产证号)。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学历或职称证明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5、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企业质量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及培训记录;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及文件目录。
6、《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中所列相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与申请材料一致。申报材料应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提交材料的时间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1. 经营场地平面图
1.经营场所、仓库应当独立设置,其面积与经营规模相适应。
2.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仓库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
3.库房应当配备必要的通风、降温、防潮、防霉、防虫、防鼠等设施。
4.库房应当配备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并能够实时上传数据;具有与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设备。
6.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应当配备与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检测设备。
7.库房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设施,并保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8.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当具有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委托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应当具有能够满足监管和追溯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1. 法人承诺书
我(法定代表人)郑重承诺:
1、保证我公司在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本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申请和变更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自觉接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检查,如有违法行为,自愿接受相关xingzhengchufa,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保证我公司在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期间,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3、我公司保证在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期间,保证依法办理各项证照手续。
1. 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经营无菌医疗器械的企业,应当具有与其产品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贮存条件,以及相应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2、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其库房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储存条件,且能够保证产品质量;
(3)具有与经营范围和产品相适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3、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gaoji工程师职称或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历。
4、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内。
1. 办公场所的租赁协议及房产证复印件
8、经营范围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还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场所、仓库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应当提供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场所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9、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符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计算机管理系统基本要求》的要求,具有与所申请许可或备案业务相适应的功能,能够全面、准确、及时地实现企业经营活动的信息化管理。
10、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工作,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工作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工作进行审查。
1.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领取;
2.设立的经营企业、批发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该分支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3.具有体外诊断试剂经营范围的经营企业,应当向其经营范围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企业申请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8.管理制度清单。
1.新办企业:500元(纸质和电子版);
7.变更企业负责人、库房负责人:800元(纸质和电子版)。
10.变更其他场所、仓库地址、库房面积:1000元/平方米。如果是自有房产,则只需要提供房产证明即可;如果是租赁的话,则需要提供租赁合同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明。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的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分为两种,一种是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另一种是体外诊断试剂。
自建库房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租赁合同,
3.库房平面图(含库房门、内门、货梯及电梯)
4.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5.库房面积证明(自建库房提供)
6.法人以及技术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学历、职称、身份证等
8.质量管理制度文本。包括质量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医疗器械caigou与验收记录;销售记录;贮存与养护记录;不合格产品处理记录。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是指包装完整,无破损,标识清楚,由无菌生产厂商或医疗器械产品的代理商提供的,供临床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无菌的器械。在中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要求。中国境内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未取得备案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从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zhengfu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实行许可制度。申请从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对其经营产品进行质量管理和对从业人员进行质量管理以及维护保养、监测、检查等制度;
(四)符合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卫生标准和环境标准。
(一)有保证其经营产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许可证制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的生产条件和要求、生产许可等具体管理办法,并按照规定颁发《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依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从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zhengfu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其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审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颁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其中生产条件和质量控制等项目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1、诊断试剂是指根据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的要求,对人体样本如血液、尿液、唾液、脑脊液等进行采集和处理,采用特定的检测原理和方法,通过对样本中某种特定物质的测定来判断人体某种疾病或生理状态的一类医学检测产品。
2、体外诊断试剂包括:酶免疫检测试剂包括血清酶联免疫试剂和免疫比浊方法),微生物培养基,化学发光试剂,流式细胞术试剂,细胞化学染色试剂,酶标仪,荧光定量PCR仪等。
3、体外诊断试剂:血液/尿液/脑脊液检测(包括:化学发光法、酶联免疫法、免疫比浊法);尿液/尿液/脑脊液细菌培养和药敏检测;生化检测;酶联免疫法乙型肝炎病毒(HBV)抗体测定;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测定;甲肝抗体测定;肝损伤标志物检测;血凝指标检测等。
4、体外诊断试剂的分类:
①第一类:需要对人体样本进行采集和处理,并通过仪器设备进行检测,得到人体样本中某种特定物质含量的一类医学检测产品。包括:酶联免疫法、化学发光法、免疫比浊法、化学发光法免疫比浊法等。
包括:胶体金试纸条、酶免分析试剂(化学发光)、荧光定量 PCR仪等。
包括:化学发光法免疫分析试剂、胶体金试纸条、酶联免疫法酶免分析试剂等。
包括:化学发光法免疫分析试剂(化学发光)、化学发光法免疫分析试剂(化学发光)、酶免分析试剂(酶联免疫)、荧光定量PCR仪等。
包括:抗体系列产品(如甲胎蛋白抗体、人血清白蛋白抗体等)、荧光定量PCR仪等。
包括:抗原抗体系列产品(如 IgG/IgM/IgA/IgE/补体C3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