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保险兼业代理牌照含网销出售需要多少费用
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或增加保险兼业代理险种别,除银行业金融机构外,还应委托拟建立兼业代理关系的保险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
保险公司在填写兼任代理信用状况调查表时,应将材料7、8一并作为附件收集。
《保险代理业务兼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保险代理机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两个月向我局申请换发许可证。各保险公司应当及时通知相关兼职机构换证,保险代理机构在申请换证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原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已过期,未按时完成换证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自动失效,各保险公司不得继续委托其代办。作为保险代理人。
机构需要继续从事兼业保险代理业务的,必须向我局重新申请兼业保险代理资格。
1. 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申报有关事项
(一)申报基本条件
1.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商业;
2. 具有一定规模的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
3. 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4. 在其营业场所设有直属机构 为保险业务提供便利。
申请保险兼营代理资格或增加兼营保险代理险种,除银行机构外,还应委托拟建立兼营代理关系的保险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
(2) 申请材料
1. 申请申请兼业保险代理资格或增加保险兼业保险代理类型的材料;
2. 保险代理兼业资格申请表(附件1);
3. 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4. 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复印件;
5. 委托书;
6. 兼职代理机构信用状况调查表(附件2,拟建立兼职代理关系的保险公司委托) 调查建议)
7. 加盖公司公章的上一年度(或Zui近一期)财务报表。
8. 营业场所的照片。
银行机构只需要提供1-4份申请材料; 保险公司在填写代理机构信用状况调查表时,应将材料7、8作为附件收集。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我局不予受理。
(3) 保险申报种类及相关申报机构
1. 人身保险
(1) 长期人寿保险:银行(含信用社,同 下)、邮政服务等机制。
(2) 健康保险:银行、邮政等机构。
(3)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行社; 港口、铁路、民航、公路客运等运输主体; 机票销售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旅游或客运”等业务的其他单位。
对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机构,保险公司应当保证拟投保的兼职代理机构符合中国保监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有关规定文件管理、文件签发管理和销售行为。
2. 财产保险
(1) 企业财产保险:银行、担保公司等机构。
(2) 家庭财产保险:银行、 物业管理等机构。
(3) 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保险:房地产开发、建筑设计施工等机构。
(4) 货物运输保险:物流公司、货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货物运输”或“货运代理”的实体;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批发和零售”,批发销售业务达到一定规模的贸易公司。
(5) 机动车保险:主要经营范围为“汽车销售、维修、保养”的汽车经销商、汽车维修店、银行、担保公司等4家办理汽车贷款的机构。
(6) 财产险 与贷款业务直接相关:禁止 ks、担保公司等机构。
(7) 其他保险:如船舶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农业保险等,专|业性强,原则上实行逐案审批。
(4) 不予批准的范围
1、不符合申报基本要求的不予批准。
2、法人机构未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或未正常开展代理业务的,其分支机构不得申请兼业代理。
3、《兼任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换发事项《保险代理业务兼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保险代理机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2个月向我局申请换发。各保险公司应及时通知相关兼职业务代理机构办理续证,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申请续证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 ) 《保险代理业务兼业许可证》换证报告;
(2)证书更新申请(附件3);
(3)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
(4)“机构”机构代码证有效复印件;
(5)《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原件遗失的,应提供载有“宣告灭失、作废”公告的原报纸。
(6)Zui新的佣金税发票和业务结算报表。原保险兼业代理的《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已过期。 未按时完成续展的,兼任保险代理资格自动失效,各保险公司不得继续委托其代理保险业务。 ;机构需要继续从事兼业保险代理业务的,必须向我局重新申请兼业保险代理资格。
3. 其他特殊形式兼职代理资格的审批问题
保险公司委托兼职代理通过电话或网络销售保险方式销售寿险产品产品,应当遵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由中国保监局对此类机构逐案审批并进行现场验收。保险公司申请相互代理的,按照《关于规范保险公司相互代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No. 相关保险公司应向我局申请 四、其他注意事项1、保险公司不得委托未取得法定资质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包括2.保险公司不得利用兼职代理机构从事欺诈保险中介业务或欺诈退保等违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