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转让典当行营业执照-一手资源
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具备以下条件:
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典当行章程、投资协议和投资承诺。
注册资本应满足Zui低限额要求,Zui低限额为300万元。若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00万元。
具备实际经营所需的临街商铺,并且该商铺应满足消防验收合格要求。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拥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至少有两个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这些法人企业应成立满三年,每家注册资本在三千万以上,每家每年总营业额在一千五百万以上。股东个人资信状况应良好,并需提交财务状况材料及其出资的承诺文件。
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的治安管理要求以及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