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合规合法经营,不得借创新金融名义从事违法活动。
不得与网络借贷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等国家限制行业违规开展业务。
不得新批设和新开业金交所。
不得向社会个人投资者销售或变相销售产品,已向个人投资者销售的产品,金交所要逐步清理。
限定展业区域,不得异地开展业务,不得为异地企业发行产品。
交易结构中债务人、增信方应至少有一方满足相关标准。
转让方底层材料 。包括基础资产合同、底层协议和打款凭证或确权文件等。
挂牌方基础材料 。包括营业执照、公司介绍、法人身份证、近两年审计报告、征信报告和公司章程等。
转让方入会材料 。包括入会申请书、彩色盖章营业执照等。
项目挂牌资料清单。包括资产转交易申请书、资产转让联合公告、挂牌信息表、债权转让通知函、(转让)股东会决议、转让方承诺书等。
金交所挂牌产品交易结构模式大致为:融资方即资产转让方(通常是一些贸易公司),将其应收账款包装成各种形式的债权"资产包",再挂牌到金交所。投资者将资金委托给受托投资方,受托方即资金管理方接受投资者委托,代为接受转让(摘牌)融资方在金交所挂牌登记的债权资产。
这些产品主要涉及四大主体,分别为资产转让方(融资方)、受托投资方(资金管理方)、债务人以及金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