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其第四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1、对于一些正常经营的公司,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实缴资金补齐即可。
2、有些公司注册时政策没有限制实缴,当时注册时选择的注册资金较大,注册资金远超股东的出资能力,建议这种公司在法律允许内及时做减资处理。
3、还有一种就是公司注册完,一直没有开展经营活动,后期也没有开展经营活动的打算,建议这种公司办理注销手续。
新公司法的目的是挤出多余水分,还市场一个公平,健康的营商环境。